损害赔偿估价对于估价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多学科相关知识的学习
损害赔偿估价需要具备估价、造价、规划、环境、材料等多学科知识,此外还需要掌握传统估价方法外的数学、经济学的实用分析方法。作为从事损害赔偿估价的估价师而言,掌握更多的学科知识与实用的方法意味着在估价过程中能以最优的方法区别处理,从纷繁复杂的事件中作出更加专业的判断,作出高质量水平的估价报告。
2、综合协调能力
估价人员多学科知识的学习并不意味着能精通其他学科,因此在损害赔偿估价过程中往往需要其他不同学科或不同领域的专家协助完成整个估价过程。在估价中,房地产估价师需要具备综合协调能力,使不同领域或学科的专家在一个组织框架下实现组织目标,综合协调能力是对估价师更高的要求。
损害赔偿估价作为一项比较新的估价业务,体现出与传统意义估价不同特点的特殊性。目前看损害赔偿估价还难以成为估价业务新的增长点,但其重大意义在于有利于社会财产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的局面。基于此,估价机构应勇于承担损害赔偿估价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进步作出更大的努力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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