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学司法考试试题中,理论法部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中国宪法)的题目共有106分。其中考察法理学的有7道单选、6道多选、2道不定选、一道论述,共计48分;考察法制史的有4道单选、3道多选,共计10分;考察宪法的题目有7道单选、5道多选、2道不定选,共计21分;考察法制史的有4道单选、3道多选,共计10分;考察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的有4道单选、3道多选,共计10分。所以我们可以负责任的说,“得卷一者得司考”,卷一的重要性也不像某些考生所认为的那样,平时随便花一些时间看看即可,不需要重点复习。对于卷一来说,花大量的时间研究理论法学的命题思路和答题规律,绝对是值得的。
1、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
2、宪法学的命题特点可以被归结为“法条题”,也就是说历年司法考试的宪法学真题,几乎每一道都是可以在宪法学的相关法律中找到对应法律条文的。这也就要求考生必须熟练掌握包括《宪法》、《立法法》、《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同时,宪法学的考题特别注重对细节的考察,考生一定要仔细审题,避免出现“一字之差,离题万里”的情况。
另外,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当年发生的时事政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变化,宪法学经常依据这些时政热点展开命题。例如2004年我国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正,司法考试在04年到07年一直都出现了有关宪法修正案的考题。今年的全国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修订了《选举法》,取消了过去城乡选举的“四分之一条款”,将城市和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等。这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大进步,也是公民权利不断提高的体现,因此很有可能成为今年司法考试的一个命题角度,一定要引起学员的高度重视,毕竟本身属于宪法中比较重要且经常考察的法条,而且今年又有修订,两方面的原因导致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选举法》。
3、法律史的命题特点是“考比较、考变化”。例如中国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的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因此。“考变化”方面,例如2009年司法考试卷一第15题就考到了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制度,由于清末是中国法律制度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时期,而领事裁判权又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过程中司法主权受到侵蚀的集中体现,因此很容易被考到。
4、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的题目主要是围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法》、《律师法》、《公证法》等法条展开的。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2009年真题中考查了5道单选和一道论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送分题”,因此大家一定要拿到这些分数。并且社会法治理念今年还是会考,因为党越来越重视对加强对司法领域的领导,越来越强调对政法干警重大的政治立场考察和政治素质的培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不是一个新的考点了,已经连续考了两三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司法考试是一个国家考试,国家考试肯定要表达国家的某个意识形态要求和政治理念,所以在司法考试中,要比较明显的带有一些对职业的基本要求,这个从理论上也好理解。第二,今年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从法理学科中分出来进行充实,单列为一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变化?这是国家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的要求。请大家注意,去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20多分。从现在情况来看,今年只会是加强。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出题角度。07年是单纯性的知识点的考核,08年要求结合材料进行解答,同时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难度比07年要增加。根据这样的命题趋势,今年的难度可能还会增加。可能会通过一个或多个实际案例(包括正面和反面),让考生分析是不是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与三个至上合不合拍,或者跟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相不相背。我们对它的考查难度要有清醒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