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中国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网络不仅作为一个媒体给传媒格局带来很多冲击,也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孕育了各种新的文化现象。网络文化的背后,是复杂的社会因素的作用。网络互动产生了重大的实质性意义。
网民互动:网络文化的助推力
虽然个体诉求是网络文化的原动力,但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很难称之为网络文化。即使是网络文化的最基本层面——网络文化行为,也需要通过网民整体行为特征揭示出来。而网络文化产品等更高层面的网络文化,都是通过网民间的互动,才能产生实质性的意义。 作为网络文化的助推力,网民互动的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网民互动——放大个体行为影响
一些原本属于个人行为的事件,突然间变成网络文化事件,这必然离不开网民的互动。“芙蓉姐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现实生活中类似“芙蓉姐姐”的人并非绝无仅有,但是,只有“芙蓉姐姐”在很短的时间内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就是因为,她的个性张扬是通过网络这一渠道,而不管人们追捧也罢、讥讽也罢,网民的关注、议论,最终的结果是不断放大这一个人行为的效应,使之越来越具有某种符号性的意义,从而在网络文化中占据一个位置。
网民互动——聚合个体行为能量
网民的互动不仅可以放大个体行为的影响,也能集结个体行为的能量,丰富与发展个体行为的意义,使之达到网络文化层面的影响。
近两年的“超女”现象,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商业行为的成功,但是,如果没有网络,没有数量可观的“粉丝”的参与,再成功的创意都不会产生如此强烈的社会震撼效果。而“粉丝”文化,正是由于网络的出现,才变得具有如此强大的社会效应。追星行为之所以能从单纯的个人追星演变为具有群体活动机制的“粉丝团体”,“贴吧”等网络交流手段,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个“粉丝”的力量不足以改变“超女”选秀的结果,但是,通过网络集结的一个“粉丝”群体,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到最终的走向。
在很多网络文化事件中,我们也都可以看到个体能量被聚合起来后产生的“聚变”效应。网络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投票式的文化。强势的声音总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强势声音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可以汲取多少个体的力量。
但是多数个体并不是基于理性判断或社会责任来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更多的是基于个人的生活经验、信息环境和当下心境来表达个人的诉求,因此,集体暴政、网络暴民等,可能会以强势者的形象出现。这是目前网络文化无法摆脱的一个陷阱。如果要有效地改善这一状况,不能简单地控制网络的交流渠道,更多地要从个体的理性精神与宽容精神的培育出发,从个体的网络使用素养出发。而这是一个民族精神的长期塑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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